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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6.21 新闻来源:广州番禺电缆集团有限公司_旗下品牌番电-乐光 浏览次数:


2019年3月29日,西安中院依法揭露一审宣判被告单位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及王志伟等8名被告人犯出产、出售伪劣产品罪,单位受贿罪,受贿罪一案。被告单位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犯出产、出售伪劣产品罪,单位受贿罪,数罪并罚,决议履行罚金人民币3050万元;被告人王志伟犯出产、出售伪劣产品罪,单位受贿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决议履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分金人民币2150万元;其他7名被告人犯出产、出售伪劣产品罪,单位受贿罪,别离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至十二年又三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分金。

西安中院一审问题电缆
 

图片来历:西安中院

经审理查明

2015年2月至7月,被告单位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先后与西安地铁三号线八个标段施工单位签定低压电力电缆供货合同。被告人王志伟为下降企业出产成本,决议以不合格电缆假充合格电缆向施工单位出售,获取不合法利益。一同,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因产能缺乏,活动资金紧张等原因,还经过其他企业代为出产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缆,贴上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名称、品牌、合格证后销往西安地铁相关施工单位。期间,被告人韩增永、赵志刚、李庆、王堪吉、杨振东、张庆忠、张国玉明知陕西奥凯公司出产、出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缆,仍参与拟定出产工艺、组织出产、出具合格证、对外出售、付出资金等各个环节。

经审计,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出售电缆所触及的不合格电缆金额为38402300.23元,库存待售不合格电缆金额为2291043.6元。

另查明,被告单位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为获取不正当利益,经过被告人王志伟、赵志刚、韩增永、王堪吉向十四名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合计人民币42.7万元。被告人王志伟在担任长江高科电缆署理出售人员期间,为获取不正当利益,给予三名国家工作人员资产合计人民币58万元。

据此,法院以为,被告单位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及被告人王志伟、韩增永、赵志刚、李庆、杨振东、王堪吉、张庆忠、张国玉在出产、出售电力电缆进程中,经过出产、出售不合格产品假充合格产品,获取不合法利益,其行为均已构成出产、出售伪劣产品罪。被告单位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及被告人王志伟、韩增永、赵志刚、王堪吉为获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资产,其行为均构成单位受贿罪。被告人王志伟为获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资产,情节严峻,已构成受贿罪。遂按照法律规定,作出上述判定。

宣判当天,社会各界人士、新闻媒体工作者及被告人亲属到庭参与旁听。西安中院对庭审进程进行了全程直播。

此前报导

多人因西安地铁“问题电缆”遭到撤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处分

近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宅和城乡建造部对外发布了多条触及“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情”的处分决议,并抄送陕西省住宅和城乡建造厅,西安铁一院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遭到工程监理归纳资质降为房子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市政共用工程监理甲级、公路工程监理甲级、铁路工程监理甲级和机电装置工程监理乙级的行政处分;陕西武器建造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被给予机电装置工程监理资质由甲级降为乙级的行政处分,与此事相关的责任人遭到撤消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撤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不同程度的处分。

2014年8月至2016年末,陕西省西安市地铁3号线工程,收购运用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出产的不合格线缆,用于照明、空调等电路,埋下安全隐患,形成恶劣影响。

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情曝光后,国务院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查询组展开了查询处理。


 

经查,该事情是一同严峻的企业制售伪劣产品违法案子,是有关单位和人员内外勾结、收购和运用伪劣产品的违法案子,也是相关地方政府职能部门疏于监管、履职不力,部分党员领导干部违背廉洁纪律、不尽职不尽职的违法违纪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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